2012年2月5日 星期日

[V.K巡演日記] 倒數13天,有感而發

我常常在尋求一些曝光的資源,例如張貼海報的地點,或是能夠有一些網路露出的機會,


 


 


但是只要接觸比較"保守?"的一些單位或政府機關,有時候會得到,我們只能提供一些藝文表演做曝光,商業的演出不行?


 


 


 


這時我會覺得疑惑說,到底是我自己花很多時間研究的CF做的太專業太多特效,還是因為票價的關係?








 


衍生出來的第二個問題是:所以藝術家都要做免費的表演才能獲得比較大的宣傳機會?整個社會塑造成一種只要藝術家進行"賣票"商業的活動(而且要賣的出去)就像是犯了滔天大罪一樣的感覺!(所以要所有的藝術家都窮死才算藝術嗎XD)


 


 


這又讓我想到有次在申請場地時,尤其是類似國家音樂廳這種比較嚴格的場地機關,都會進行所謂的節目審核,只要風格太過於流行,非古典,通常是不會通過審核。


 


 


但是何謂所謂的流行呢?是指樂器編制,還是指樂曲風格?還是看主辦單位夠不夠威?(事實上有雙重標準)


 


 


我是一名藝大畢業的學生,很努力的在創作與經營我心中的音樂,深信音樂是可以帶給社會無限美好,即使一路走來有很多不合理的碰壁,也常面臨資源不足與力不從心的情況,但是我還是一直默默努力著,深信所謂的美好會降臨,只要我一直與音樂與大家同在.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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